最近政府要改憲,更改補選程序,如立法會議員離職或任何原因不能任職而要補選其議席的話,政府將不再舉行補選,改由選舉時第二選票高之名單裡排頭位人士補上。
更改程序當然係要防止議員借補選變相就議題全民投票。要改選改程序涉及市民投票之基本權利,係憲法大改動,必需公眾咨詢並經市民同意。現卻跳過市民直接由議員投票議決。政府之改動極仆街。
黃毓民在片段裡解釋得清楚明白政府如何仆街。可怒也。
各位,繼唐早逝之誠哥言論後,政府又當大家無到。你唔出聲,政府就會慢慢改這改那,不斷削奪大家之權利,奴役市民。
情勢好明顯,是戰是逃你決定。
萬物不捨因有情
1 個月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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