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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14.2012

美國金融 病入膏肓

美國國會2011年4月所發之報告,披露美國銀行高盛於2008年金融海潚時,美國房地產泡沫行將爆破下,仍賣出大量相關之金融產品予客戶,甚至隱瞞客戶,自己買重注,賭此等售予客戶之產品將會貶值,甚至一文不值。正是客戶之失,高盛之得。美國証監會亦曾就此事,於同期控告高盛誤導客戶,最終高盛願意賠償5億5千萬美元和解。
 
一眾美國銀行於金融海潚前後如何欺客,幾年來不斷有記者跟進和報導,其中Michael Lewis在其書中"The Big Short"書之甚詳。

正當大眾期待美國政府會就此事控告高盛及其他銀行時,美國司法部卻於幾日前公佈,由於証據不足,不會就此刑事起訴高盛及其僱員,正式放生一眾直接或間接引發金融海潚,破壞全球經濟之銀行。

記得金融海潚期間,銀行雷曼兄弟( Lehman Brothers) 於每季公佈業積前,將其本需公開披露的持貨,透過俗稱「repo105」的短期買賣合約賣掉以換取現金週轉,待七至十天,業積公佈後贖回持貨將持貨賣掉換現金,賬面上使現金增加而持貨減少,大幅降低雷曼的槓桿比例。雷曼在業積公佈後即贖回持貨,外界無從知曉其高危槓桿,以此蒙蔽投資者,使他們以為雷曼在次按風暴下財政仍然穩健。

此事在破產法庭的調查報告上白紙黑字寫明。破產法庭的調查員甚至發現,雷曼的會計師安永 (Ernst &Young) 亦知道雷曼利用此等會計手法掩蓋其槓桿,而雷曼當時的高層亦不可能不知情。

四年過去,有多少人因為雷曼利用假會計蒙蔽投資者而受到起訴?零。雷曼一事,加上美國司法部放棄起訴高盛,可看出美國之金融,甚至司法,已經病入膏肓。








4.23.2012

發展金融,非靠雷曼高盛不可?(更新)

(更新: 高盛成日話client come first,已被不少金融博客當成笑話。近日其CEO Lloyd Blankfein 接受Bloomberg TV之訪問被主持質疑其生意模式,大家可以一看)

雷曼爆煲前幾個月,原來其公司會計師Ernst &Young已知雷曼利用會計工程"repo105",掩蓋其真實槓桿,令投資者以為其財務在次按風暴下仍然穩健。到現時為止,美國証監仍無起訴任何人。

如果雷曼用repo105,其他銀行*如高盛、摩根大通等有無用呢?答案不辯自明。



講開高盛,希臘被揭發當年為了加入歐羅區,找幫手掩蓋其部份債務,使其國債比例降至歐羅區所容許的範圍內。誰幫手做數,高盛是也。

我不知下屆特區政府對金融業的看法,不過每當我聽見有官員講要發展金融時,我就想起「造數」及「金融風暴」。

*此等銀行,在英美國家行內人士通常會按其主要業務分稱,如brokersprimary dealers之類,所以香港傳媒統稱這些銀行為「投資」銀行,十分誤導。 況且,從以上事例可見,這些銀行有錢賺什麼都做,就是不投資。